今天:
 | 网站首页 | 综合新闻 | 招商引资 | 内蒙风光 | 图片天地 | 企业名录 | 同 乡 录 | 在线论坛 |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人走遍中国 >> 招商引资 >> 其它项目 >> 招商引资正文
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金融支持            【字体:
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金融支持
作者:admin    招商引资来源:内蒙人走遍中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5

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金融支持

  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要筹措的一部分资金,可按中国法律法规向中国境内银行申请借款,其借款期限、利率、手续费与内资企业基本相同。外商投资企业在按规定办理了外债登记手续后,可以直接向境外银行借款,借入的外汇资金,应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备案。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融资时,允许中资商业银行接受外方股东担保。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质押方式向境内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申请人民贷款。外商投资企业所有外汇资金均可作质押;对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可由境外金融机构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保证;取消外汇质押、外汇担保项下的登记手续和对提供外汇担保的外资银行信用等级的特别限制。外方股东担保和外汇担保人民币贷款应符合产业政策,可用于满足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需求,但不得用于购汇。

  设立专项产业投资基金缓解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时中方股本金不足问题,同时允许境内中资商业银行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方股东应增加的股本金同步到位的前提下,对中方股东发放一定比例的股本贷款。

  允许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以其外方投资者海外资产向境内中资银行的海外分行提供抵押,由中资商业银行的海外分行或国内分行向其发放贷款。

  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可申请发行A股或B股。

  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向在国家重点鼓励的能源、交通等领域投资的外国投资者提供政治风险保险、履约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服务。

招商引资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条招商引资:

  • 下一条招商引资:
  •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招商引资
  •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

  • 产业政策

  • 地区政策

  • “十五”期间利用外资规划

  • “十五”期间,中国利用外资…

  • “十五”期间利用外资的政策…

  • 外商投资基本政策


  • Copyright © 2004-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内蒙人走遍中国 www.nm-cn.com

    技术支持:北京国讯富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32812号